九典制药: 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22:06: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3223         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丰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管线,提升公
司在镇痛治疗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创新药转型战略的落实,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缘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缘聚”)签署关于小分子镇痛药物 YJ2301 项目的《专利及技术转让
协议》,引进其相关专利及技术。本次交易转让费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路 9 号 3 栋 323 室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
术推广服务;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制药
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苏州缘聚所拥有的在研小分子镇痛药物项目“YJ2301”在全
球范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利、技术资料、研发数据等)
等所有权利和利益。该项目已完成部分临床前研究工作,并已提交相关专利申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根据转让方陈述与保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苏州缘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拟将其持有的小分子镇痛药物 YJ2301 项目在全球范围的所有权、知识
产权等所有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
让。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里程碑首付款后,甲方拥有本项目的全部目
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本项目产品在全球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权利
等。
  (2)乙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里程碑首付款后将本项目(含
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涉及的所有专利申请权人/专利权人变更为甲方,为
甲方单独所有。
  本次转让费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税),采用里程碑与销售提成
的方式支付。
  里程碑费用不超过 1,100 万元,由甲方按项目里程碑进度向乙方支付。
  销售分成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甲方(或甲方关联方)获得本项目产品的生产
批件后,乙方可获得该项目医药产品(包含本项目相关产品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下同)的上市销售额分成。该项分成义务在以下任一条件先达成时终止:(a)自
项目产品首次获批上市销售之日起满 10 年;或(b)甲方累计向乙方支付的销售分
成总额达到 38,900 万元
  (1)甲方如果在本项目任何阶段,将本项目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甲方关联方除
外),甲方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受让项目的其他第三方继续履行剩余的里程碑
款项,甲方对该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甲方如果将本项目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外获得销售权的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甲方关联方除
外),甲方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受让项目的其他第三方继续履行剩余的里程碑
款项,甲方对该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甲方如果将本项目大中华区以外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关联方除
外),甲方应将由此获得的净转让额的 20%支付给乙方,但该笔支付的总金额不
超过 3 亿元。为本款之目的,“净转让额”指甲方从第三方处实际收到的转让对
价总额,扣除甲方为促成该交易所发生的合理税费、律师费、中介费等直接成本
后的金额。
  (4)基于上述两种情况,甲方将本项目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包含大中华区
权益及大中华区以外的权益)后,甲乙两方应与第三方签订三方协议,确保按本
合同约定的乙方剩余里程碑费用和销售提成比例不变,如甲方自行转让本项目权
益而未履行前述约定的,需一次性直接向乙方补齐本项目的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进小分子镇痛领域的先进技术与专利,是对公司现有研发管线的进一
步补充和完善,将有效增强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和长期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典制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