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联发展
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1 室-50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嘉里中心 T8 栋 2103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亚联发展、上市公司 指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乾
指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精一
呈基咨询 指 深圳呈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至5%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其他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1
室-50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呈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伟)
注册资本:23,161.075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329970213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7 年 2 月 10 日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嘉里中心 T8 栋 210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通讯方式:0755-61925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比例(%)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23,161.075 100
(二)主要负责人
刘伟,女,身份证号码:2102021967********,中国国籍,为乾德精一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长期居住地为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目前担任呈基咨询的董事,大连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正基
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
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亚联发展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持有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6.5476%)的股东乾德精一,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2,4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乾德精一已减持6,083,981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
部完成,乾德精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
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
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亚联发展股份导致
持股比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股) (%)
乾德 集中竞价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 2,031,181 0.5167
精一 大宗交易 2025年12月5日 1,900,000 0.4833
合计 3,931,181 1.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联发展23,587,200股股份,占亚联
发展总股本的6.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联发展19,656,019股股份,占亚联
发展总股本的5.0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23,587,200 6.0000 19,656,019 5.0000
乾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87,200 6.0000 19,656,019 5.0000
精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亚联发展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
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交易方式减持亚联发展股份2,152,800股,占
亚联发展总股本的比例为0.5476%,其持股比例由6.5476%减少至6.0000%。详见
亚联发展于2025年1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亚联发展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
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伟
日期:2025年12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0411-84516696。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伟
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吉林省辽源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亚联发展 股票代码 002316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
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册地 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3,587,2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0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3,931,181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000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19,656,019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月内继续增持
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伟
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