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胜通能源
股票代码:001331
收购人: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卉竹路 2 号 7 幢 21-1 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金开大道西段 210 号 3 楼 3 号
附 25-09-004472 号(集群注册)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534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
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份转让协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收购各转让方持有的合计 84,643,77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格向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胜通能源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上市公司
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七腾机器人将按照《收购管理办
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分别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23,917,792
股(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8.47%)、13,999,623 股(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4.96%)、
的 1.01%),合计 41,923,2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14.85%)
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将该等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未经七腾机器人书面同意,龙口云轩、龙口同
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之日起,至本次要约收购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本次要约收购完
成之日”)止,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不得转让、质押、委
托行使表决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实施或配合第三
方实施任何影响本次要约收购实施的行为或安排。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
诚、龙口新耀承诺,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将根据七腾机器人的要求
对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予以充分配合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议案。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
收购股份数量 42,336,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
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42,336,00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
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2,336,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
数)。若胜通能源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
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胜通能源
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胜通能源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
维持胜通能源的上市地位。
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112,444,416 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
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胜通能源
股票代码 001331.SZ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胜通能源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364,321 40.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875,679 59.48%
合计 282,240,000 100.0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卉竹路 2 号 7 幢 21-1 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金开大道西段 210 号 3 楼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住所/通讯地址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住所/通讯地址
三、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
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
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
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
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胜
通能源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8 42,336,000 15.00%
根据 2025 年 12 月 11 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各转让方签订的《股份
转让协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收购各转让方持有的合计 84,643,776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本次要约收购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99%的股份为
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七腾机器人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
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分别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23,917,792
股(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8.47%)、13,999,623 股(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4.96%)、
的 1.01%),合计 41,923,2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14.85%)
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将该等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未经七腾机器人书面同意,龙口云轩、龙口同
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之日起,至本次要约收购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本次要约收购完
成之日”)止,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不得转让、质押、委
托行使表决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实施或配合第三
方实施任何影响本次要约收购实施的行为或安排。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
诚、龙口新耀承诺,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将根据七腾机器人的要求
对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予以充分配合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议案。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
收购股份数量 42,336,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
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42,336,00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
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2,336,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
数)。若胜通能源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
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胜通能源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
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胜通能源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胜
通能源的上市地位。
六、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 13.28 元/股。
(二)计算基础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
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上市
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 2025 年 12 月 11 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各转让方签订的《股份
转让协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收购各转让方持有的合计 84,643,776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13.28 元/股。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
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3.28 元/股,不低于收
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
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
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
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14.26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3.28 元/股,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
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事项,除存在披露的一致行动人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的一致行动人、股价未被操纵及不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具有合理性。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
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13.28 元/股、最大收购数量 42,336,000 股股份的前提,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562,222,080 元。收购人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
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112,444,416 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
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
证。
收购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
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
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
要约。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
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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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诗言
电话:0755-23835888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人:陈成
电话:010-88004488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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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
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的,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
援引。
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不涉及收购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类型
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
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
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
司的上市地位。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本报
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 录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拟编写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告书摘要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胜通能源、上市公司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龙口云轩 指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口同益 指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口弦诚 指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口新耀 指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购人、七腾机器人 指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弘源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指 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重庆智行创、收购人一致行
指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动人一
深圳弘源、收购人一致行动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
指
人二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承壹、收购人一致行动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
指
人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魏吉胜、魏红越、张伟、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
各转让方、全体转让方 指
诚、龙口新耀
全体受让方、收购方及一致
指 七腾机器人、重庆智行创、深圳弘源、上海承壹
行动人
全体交易对方 指 全体受让方、全体转让方
全体交易对方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的《关于胜通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七腾机器人、重庆智行创、深圳弘源、上海承壹于 2025
《一致行动协议》 指
年 12 月 1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以 13.28 元/股协议受让胜通
本次协议转让 指
能源 84,643,776 股股票,占总股本 29.99%
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不可撤销地
本次表决权放弃 指 承诺,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至本
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放弃其预受要约的上市公司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的 14.85%)的表决权,且除七腾机器人书面同意情形
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日前始
终不可恢复。自本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起,龙口云轩、
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前述放弃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的表决权自动恢复。
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表决权放弃安排合称本次权益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
七腾机器人拟通过部分要约的方式按照 13.28 元/股的
价格向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以外的胜通能源全体股东发
出部分要约收购上市公司 42,336,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15%)。
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七腾机器人发出
本次要约收购 指
部分要约后,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
耀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41,923,2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14.85%)就本次要约收购
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将该等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
本次交易 指 本次权益变动与本次要约收购合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信证券、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准则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准则 17 号》 指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
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报告书摘要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卉竹路 2 号 7 幢 21-1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冬
注册资本 6,066.2196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8-12
经营期限 2010-08-12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559036581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4008765700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
非标自动化设备、立体仓储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设计、销售:机器
人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
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机电
设备、模具、叉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组装消防灭火、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
功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
维修智能机器人;智能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
智能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终端计量
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特种设备出租,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
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大 竹 林 街 道 金 开 大 道 西 段 210 号 3 楼 3 号 附
注册/通讯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冬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5-09-05
经营期限 2025-09-05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EWJ4D09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4008765700
一般项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通讯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房菲菲
注册资本 1,62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5-09-14
经营期限 2015-09-14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7874819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0755-82037099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需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
经营范围 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深圳弘源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7722。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深圳弘源以其管理
的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弘源祥裕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BFU70
成立时间: 2025年9月30日
备案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534
注册/通讯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曹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5-12
经营期限 2010-05-12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554333552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021-58993177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承壹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869。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上海承壹以其管理的
扬帆 15 号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扬帆 15 号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扬帆 15 号的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LW28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成立时间: 2020-11-17
备案时间: 2020-11-2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七腾机器人的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重庆智行创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弘源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承壹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七腾机器人、重庆智行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均为朱冬,基本信息如下: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姓名 朱冬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公民身份证号码 5002341989********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恒泰华
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注册/通讯地址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丹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3-08-22
经营期限 2013-08-22 至 5000-0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6931936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
经营范围 咨询(以上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期货、金融业务及其他
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2)实际控制人
姓名 郝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公民身份证号码 6101031982********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
通讯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马驰,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马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公民身份证号码 220702197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七腾机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例
安徽七腾机器人有限
公司
合肥触碰未来科技有 机器人的研发、销售、
限公司 安装、维修
江西七腾机器人有限
公司
七腾(新疆)机器人有
限公司
七腾机器人(北京)有
限公司
七腾机器人(上海)有
限公司
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开
七腾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
咨询、技术服务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例
有限公司 游供应链公司
七腾智能科技(重庆)
有限公司
七腾智能装备(唐山) 机器人的研发、销售、
有限公司 安装、维修
上海触碰未来机器人 机器人的研发、销售、
有限公司 安装、维修
重庆甲工机器人有限 机器人的研发、销售、
公司 安装、维修
特种设备制造;机器人
重庆七腾机器人服务
有限公司
维修
特种设备制造;机器人
重庆七腾机器人研究
有限公司
维修
(2)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冬除七腾机器人、重庆智行创以外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例
北京金财富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重庆万知嘉创新科技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息技术服务
重庆跃巡通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钛之戈信息技术
限合伙)
特种设备制造;机器
重庆触碰未来机器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装、维修
特种设备制造;机器
上海誊旭兴人工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装、维修
重庆简平科技有限公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司 息技术服务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重庆智行创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1)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弘源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盛世互联 投资于未上市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项目
(有限合伙)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深圳弘源外
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恒泰华盛(北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盛十
代表私募基金投资
六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
SPV
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盛世互联 投资于未上市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项目
(有限合伙)
上海恒枫商务
(有限合伙)
谦溢(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公司
宁波裕桥润盛
创业投资合伙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企业(有限合 股权项目
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君得亿投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盛十
五期股权投资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企业(有限合 股权项目
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弘润互联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弘享汇赢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宁波恒享鼎创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恒鼎晟达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犇盛亿启
创业投资合伙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企业(有限合 股权项目
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西投珅城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弘源互联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港区锦珅康远 股权项目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弘远汇赢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锦秀长宁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弘泰互联 专项投资于未上市
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项目
(有限合伙)
(3)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郝丹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深圳市华盛十
八期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可群生物
(普通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承壹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承壹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承壹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驰,无其他核心投资企业。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七腾机器人、重庆智行创、深圳弘源(代表弘源祥裕)、
上海承壹(代表扬帆 15 号)预计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0.99%、7.00%、5.00%、7.00%
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胜通能源
除此之外,上海承壹(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孩子王儿童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301078.SZ)持股 63,088,660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七腾机器人是一家全国领先的特种机器人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
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防爆巡检机器人产品家族,有扎实的应
用场景和客户基础;公司经营良好,多年来持续保持盈利,在应急安全领域的市
场占有率领先,并积极拓展工业生产场景下的行业应用。
最近三年七腾机器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55,127.10 126,648.88 74,115.69
总负债 103,773.84 87,078.94 52,209.07
归母净资产 51,353.26 39,569.94 21,906.62
营业收入 93,633.60 61,953.57 40,947.35
净利润 11,783.32 8,641.50 5,400.74
归母净利润 11,783.32 8,641.50 5,400.74
资产负债率 66.90% 68.76% 70.44%
净资产收益率 22.95% 21.84% 24.65%
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重庆智行创成立于 2025 年 9 月,系新设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及财务数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冬。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深圳弘源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规范运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专注于为
高净值客户和机构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
最近三年深圳弘源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521.95 611.34 1,101.13
总负债 937.78 75.79 825.68
归母净资产 584.17 535.55 275.44
营业收入 929.32 805.08 789.65
净利润 48.62 260.10 250.75
归母净利润 48.62 260.10 250.75
资产负债率 61.62% 12.40% 74.99%
净资产收益率 8.68% 64.14% /
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上海承壹成立于 2010 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一家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最近三年上海承壹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2,941.95 2,170.62 1,659.07
总负债 1,237.71 835.57 394.24
净资产 1,704.24 1,335.04 1,264.83
营业收入 4,091.14 3,343.04 3,024.45
净利润 369.20 70.21 -349.45
资产负债率 42.07% 38.49% 23.76%
净资产收益率 24.30% 5.40% -21.98%
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之情形。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一)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七腾机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朱冬 无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杨波 无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张建 无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方向明 无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史锦辉 无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唐国梅 无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林峰 无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樊杨 无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无
蒋泽瑶 无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彭鹏* 无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宋雯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张书强 无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注:彭鹏因工作变动已离任监事,相关程序推进中。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重庆智行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其他国家
序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号
留权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弘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
其他国家
序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号
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承壹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
其他国家
序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号
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海承壹(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301078.SZ)持股 63,088,660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
股份的 5%的情况。
八、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要约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
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
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
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收购。
收购人已完成内部审议决策相关程序。
三、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专业机构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聘请中信证券为收购人财务顾问,聘请国枫律所为收
购人法律顾问。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的关系
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尚未发表结论性意见。财
务顾问后续将及时完成相关尽调、核查事项,及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进行核
查,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时发表相关意见。
四、法律顾问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尚未发表结论性意见。法
律顾问后续将及时完成相关尽调、核查事项,及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进行核
查,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时发表相关意见。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以及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特别提示的相关公告中已经披露的
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声明:
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息。
影响的信息。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冬
年 月 日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冬
年 月 日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房菲菲
年 月 日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