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5-130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24.00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074.68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8.83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63.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用 募集资金 (%)
序号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途 金额 (3)=(2)
整后)(1)
(2) /(1)
南 通 宏 致 汽 南通宏致汽车电
车连接组件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生产项目 司、南通大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电气汽
南通大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升级项目
南通大地电气股
超募资金永
份有限公司、南
通宏致汽车电子
资金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16,263.51 12,993.73 79.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南通大地电气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南通分行
南通宏致汽车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子科技有限公司 司南通分行
合计 - - 39,271,720.0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用于南通宏致
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及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大地电气汽车线束升
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
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
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
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前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后不存在财务性投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
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2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大地电气《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大地电气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三)《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