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2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普通股 12,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6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891,832.49 元,到账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途 体 (调整后) 金额 (3)=(2)/(1)
(1) (2)
山 东 泰
高端智能化 鹏 智 能
产线项目 份 有 限
公司
山 东 泰
高端户外智 鹏 智 能
中心项目 份 有 限
公司
山 东 泰
智 能 家
补充流动资
金
有 限 公
司
合计 - - 10,452.79 7,264.88 -
注: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分别
完成项目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肥城支行
合计 - - 9,186,842.55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8.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
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
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
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
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造成影响。适度开展现金管理,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其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8.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备查文件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次会议决议》;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