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行,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24.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8.83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如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63.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投入进度(%)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3)=(2)/
金金额(2)
整后)(1) (1)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
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
件生产项目
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线升级项目 限公司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16,263.51 12,993.73 79.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元)
南通大地电气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南通分行
南通宏致汽车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子科技有限公司 司南通分行
合计 - - 39,271,720.0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用于南通
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及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大地电气汽车
线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
生产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
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
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前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后不存在财务性投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
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使用不超过 3,200 万元闲置的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地电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大地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大地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 尹冠钧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