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精密”、“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的规定,对远航精密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目的是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
不超过 1 年,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董事会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单笔理财期限
不超过 1 年。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适时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不存在负有
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相关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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