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113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C-39 制造业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信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事务所 万元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元 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立信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事务所、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事务所未
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院判令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
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事务所申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立信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事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事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
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黄春燕 2001 年 2000 年 2012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泽彬 2025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梁肖林 2002 年 2002 年 2011 年 2025 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中国证券监 因审计程序不到位被
月1日 措施
会 管措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
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本期 2025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
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