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328,05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328,05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薛海静、裘若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周芳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肖长锦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张思远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朱云国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肖艺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曾丽娟 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寿淼钧 董事 离任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毛磊 独立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梅乐和 独立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罗春华 独立董事 任命 审议通过
月9日 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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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