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创远信科(上
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以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扬文 苏冬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