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9: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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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37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股权,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创
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予以披露,并对本次交易
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
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的公司生产经营。标的公司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
立性。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
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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