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低于三分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
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
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
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亲属;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
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系亲属;
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
……
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
修订前 修订后
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
告同时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
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 ……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三)公司发生被收购事项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策及采取的措施;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 ……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未达到 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未达到 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员的股东; 东;
…… ……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股东大
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在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不做单独修订列示。除上
述条款修订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