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若依《公司法》的规
新增 定取消监事或监事会,则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
代替行使监事或监事会职能。.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中“股东大
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在本《分子公司管理制度》不做单独修订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
外,《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