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 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
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
第十二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
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两个交易
董事会会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问出具的意见。
......
……
第十四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 第十四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
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目的自筹资金;
…… ……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以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筹资金,但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 资金,但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
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 所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
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 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已在
露义务后方可实施。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披露拟以募 发行申请文件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 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
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对外公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下列内 第二十一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容: 金管理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 (五)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问出具的意见。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修订前 修订后
用,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七)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须单独出具明确同
问须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意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
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以下
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以下内
内容:
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
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问出具的意见;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 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人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应当出具专项意见。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专项意见。项目涉及关
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还 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还应当按照深
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等规定履行
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内募 第三十三条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内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 置换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
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
因; 因;
……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六)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对转让或置换募集
问对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 ……
第三十五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
第三十五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
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要
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求:
(一)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一)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
(二)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
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
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资金总额的30%。
第四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
第四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
理和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后及时公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
和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
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能
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
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费用。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后及时公
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
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
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股东大
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在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不做单独修订列示。除上
述条款修改外,《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部分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