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 ……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监察部工
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至少每季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监察部工 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工作计划
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和报告等;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自查制度的建立和实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至少每季度
施; 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监察部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 (五)协调审计监察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
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 单位之间的关系。
题; (六)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
(四)协调审计监察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 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线索等;
单位之间的关系。 审计监察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监察部
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
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
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
…… (五)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
修订前 修订后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
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
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
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
形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
新增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
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
况。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
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
效性进行评价。
性进行评价。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
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
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审计监察部的具体职责如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审计监察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下: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
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对公司财务计划、
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对公司财务计划、
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
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
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
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
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如
(九)公司监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等。
审计工作,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等。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 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行监督检查; (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
…… 行监督检查;
(六)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
监督审计; (六)对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
(七)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进行 督审计;
监督检查; ……
……
第二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 第二十四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修订前 修订后
…… ……
(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 (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
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 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
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 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
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 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保荐人是否发
荐人是否发表意见。 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 第二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 ……
(四)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 (四)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
…… ……
第二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 第二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 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 ……
(三)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 (三)独立董事是否发表专项意见,保荐人是否发
荐人是否发表意见; 表意见;
…… ……
第二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 第二十八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 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四)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四)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
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 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
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 规定发表意见。
第二十九条 审计监察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 第三十条 审计监察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
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
下内容: 内容:
(一)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 (一)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 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
管理和报告制度; 理和报告制度;
…… ……
(四)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四)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
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 ……
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监察部出具的 第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监察部出具
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 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
修订前 修订后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一)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 ……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 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
第三十三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第三十二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
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
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
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以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所依据的材料;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内部审计制度》其他部分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