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9: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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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5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
时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荣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
调整,刘荣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荣
华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刘荣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8年3月10日。刘荣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刘
荣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荣
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荣华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
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刘荣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自
动化专业。2006 年加入精测电子,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线经
理、事业部经理,负责技术与产品的规划、研发、运营;在武汉精立等重要子公
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精测电子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显示事业
群总经理、新能源事业群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荣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15 股,通过武汉精至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11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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