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
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误解之处。
骨干,在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和子女。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以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13.80 万份,行权价格 17.14 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 20.70 万股,
授予价格 9.43 元/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