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57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就相关事
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论证,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易方案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股东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冯跃军与吉红
霞夫妇;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并提交了合法有效的法律
文件。
和备考审阅报告,相关中介机构均具有从事审计、评估工作的专业资
质。
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机构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通过后实施。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饶钢、朱伏生、钱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