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10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整合资源,优化股权结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以 1,000 万元收购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嵩基”)
持有的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时代”)7.6923%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开封时代 46.1538%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757103108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屈松记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28 号
经营范围:水泥、煤炭、水泥用灰岩生产销售(仅供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冶金、建材、钢材、电子
产品、矿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屈松记 4,800 96.00
李香云 200 4.00
合计 5,000 100.00
经核查,登封嵩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MA9GTT654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伟峰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化验中心 1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3D 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
碳素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超导材料
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器辅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
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
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变更后的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53.846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0 46.1538
合计 13,000 100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7,893,385.66 695,946,923.49
负债总额 542,756,630.15 519,592,409.94
所有者权益 155,136,755.51 176,354,513.55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2,066,608.09 74,210,320.99
营业利润 -15,754,362.22 26,632,184.66
净利润 -13,431,150.54 17,965,141.72
注:2024 年度、2025 年 1-7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核查,开封时代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
报告》(中铭评报字[2025]第 11086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
开封时代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5,513.68 万元,评估价值 17,516.55 万元,
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 2,002.87 万元,增值率为 12.91%。根据 2022 年 12 月
开封时代各股东方签署的《关于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协议》约
定,公司以登封嵩基原始出资 1,000 万元收购其持有开封时代的 7.6923%股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签署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 7.6923%股权。经协
商一致,各方共同签署如下协议:
(一)关于股权转让
同意以协议方式受让该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款
用于测算当期收益的时间依据。
批准且甲方完成实缴出资的前提下,以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圆整)价格收
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 7.6923 %股权;以 66 万元价格支付甲方截至基准日在目标
公司的当期收益(大写:陆拾陆万圆整),合计金额 1,066 万元(大写:壹仟零
陆拾陆万圆整)。
项下享有的收益权及在基准日拥有的目标公司当期收益无偿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支付,金额 66 万。
(四)股权交割与工商变更登记
极配合,共同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五)共同承诺与保证
为达签订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各方共同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以及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及责任的一切必要
权利和有效授权;
协议与各方的章程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或各方作为一方当事
人所订立的其他合同不存在任何矛盾和抵触;
法权利。各方承诺将适当办理并尽最大努力协助本协议其他方办理使本次股权转
让合法有效的一切手续。
(六)甲方保证与承诺
到位,并向乙方提供已实缴出资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拥有目标公司股权为其合
法持有,权利状态完整,并未以任何形式抽逃出资,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
该股权。
何法律障碍。
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且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经合法程序通过的股东
会决议。
(七)乙方保证与承诺
任的主体资格和一切必要的权利和能力。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开封时代部分股权,符合公司“强主业”的发展战略。开封时代作
为源网荷储重要一环,其发展对公司战略发展意义重大,公司收购开封时代部分
股权可进一步在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
收购完成后,通过资源整合、充实人才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能有效完善公司的新能源行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