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万朗磁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事项进行了审核,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和国、张芳芳、陈雨海及独立董事
陈矜、杜鹏程、张炳力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其任职资格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
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
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等要求。
备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