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9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倪文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拟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倪文军先生、贺宗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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