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5-041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
侧公司办公楼 5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0.966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08,386,237 98.7698 1,255,620 0.5951 1,339,851 0.635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九届董事会 17,918,813 87.3479 1,255,620 6.1207 1,339,851 6.5314
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
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谭四军律师、钱妍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