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 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8: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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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种集团”)以要约方式收购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
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
(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1 月 5 日),
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
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告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种集团以
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
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荃银高科
  (四)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300087
  (五)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89,466,350 股
  (七)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八)要约收购价格:11.85 元/股。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九)要约收购期限: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二、要约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
认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
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
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1 月 5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
受。
   在 要约 收 购 期限 内 , 投资 者 可以 在 深 交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
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四、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1.85 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
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
存在买入荃银高科股份的情况。
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荃银高科股
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1.85 元/
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
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
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
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
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代码:990086
  (二)申报价格:11.85 元/股
  (三)申报数量限制
  荃银高科股东用于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当为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荃银高科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
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
形及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股份、股东承诺不
得减持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四)申请预受要约
  荃银高科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
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
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
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限内(包
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
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
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
管。
  (六)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
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七)预受要约的变更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
有效,中登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
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八)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
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
受初始要约。
  (九)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
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
申报。
  (十)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
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十一)余股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
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
的条件收购已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89,466,35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
要约的股份数量×(189,466,350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
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
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
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
通知中登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
账户。
  (十三)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
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
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书到中登公司办理预受
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十四)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并
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情况报告及结果公告。
  六、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
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
撤回数量、申报代码。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
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
撤销。
  (二)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
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
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
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
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临时
保管的预受要约。
  (三)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
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
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
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
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五)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
回。
   七、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要约收购的净预受要约户数为 351
户,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 85,003,703 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安
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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