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8: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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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7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 2 号楼 2102 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9,095,5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9347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353,651,99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数为 889,971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69,042,919   99.9689   8,999   0.0053   43,606   0.025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曹美璇、王丹丹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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