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7: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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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购优得新能源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得新能源”或“标的公司”)
并财务报表范围。
  优得新能源深耕新能源运维领域逾 8 年,系该细分赛道龙头企业。本次收购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全域运营战略部署与落地能力,拓宽公司新能源板块业
务发展空间。
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及履行必要
决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人民币 2.2 亿元。本次交易初步估值以标的公司未来三年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动态
市盈率不超过 12 倍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估值及价款将综合参考经审计、评估
的结果,并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业绩承诺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以各方履行
审议程序后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限公司、宁波联阅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迅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
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优得新能源 70%股权,交易完成后,优得新能源将成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总价款尚未最终确定。根据《股权收购意向
协议》约定,双方将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基础,综合考量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前景、业绩承诺等核
心因素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相关事项均以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842160R
  法定代表人:何旖莎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 1 号楼 1803 室
  注册资本:6679.68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二)宁波联阅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联阅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91GGH9N
   法定代表人:颜朝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277 号启迪科技园(宁波)1
号 16-1 室(A 栋 1601-2)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5 日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站运营、管理、
维护;电力设备、装备、配件及五金工具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三)宁波迅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迅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93KN81U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傲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277 号启迪科技园(宁
波)1 号 16-1 室(A 栋 1602-3)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展览展示
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经核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
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优得新能源 70%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优得新能源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83CXL9K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 号 13-1-3 室
  法定代表人:颜朝旦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
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电
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ENGIE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 中 文 名
           称:法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优得新能源作为国内首批第三方新能源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商,目前已是该领
域的龙头企业,是光伏电站运维国家标准规范的起草单位,已具备成体系的运维
服务中心、运维工程师及自主研发的 UniCare 智能管理平台,主营各类新能源资
产运营管理服务(含光伏、风电、储能、电气综合运维)。已在全国设立超 100
个县市级运维中心,服务网络覆盖华东、华南等高电价区域。历史运维电站规模
超 2,000 座,累计容量逾 10GW,行业地位稳固。
  经核查,优得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合称“全体乙方”)
  乙方(一):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宁波联阅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三):宁波迅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优得新能源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
有 32.00%、乙方(二)持有 24.00%、乙方(三)持有 20.00%,其他股东 ENGIE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持有 24%;乙方(一)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计
持有标的公司 76%的股东权益。
本 3500 万元,其中包括乙方(一)持有 26.00%的股权、乙方(二)持有 24.00%
的股权、乙方(三)持有 20.00%的股权,合计 70.00%的股权)。
日起标的股权无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亦无任何第三方(包
括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ENGIE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主张优先购买权、继承
权、分割权等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 2.2 亿元;该对价以目标公司未来三年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动态市盈率不超
过 12 倍为初步估值依据,最终估值及交易价格将以经审计、评估的结果为准,
并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业绩承诺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各方履行审议程序后,
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相关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由甲方选定,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全体乙
方应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公司财务凭证、资产权属证明、对外投资文件等)。
  (三)排他期及排他义务
  (四)违约责任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机会损失、中介机构费用、维权费用等),全体乙方应就差额部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导致甲方作出错误决策或遭受损失的,全体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
单方终止本协议。
受损失的,应向全体乙方及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若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乙方及标的公司损失,甲方应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优得新能源深耕新能源运维领域逾 8 年,系该细分赛道龙头企业。本次收购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全域运营战略部署与落地能力,拓宽公司新能源板块业
务发展空间。
  本次交易将推动公司新能源板块战略升级,助力公司完成从单一的“电站资
产持有运营商”向“资产+数据+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商转型。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取约 5GW 的在运电站运维规模及一线实操经验,进而加速
实现该细分领域 10GW 的运营规模目标。同时,结合自身数字化技术优势,赋
能传统运维业务向智慧运维迭代升级,开拓新能源后市场新的增长曲线,夯实公
司长期竞争壁垒。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为合作各方就标的股权收购事宜达成的框
架性、意向性文件,相关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审
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以最终审计评估结果及各方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
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及履行必要决策
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煤矿低浓瓦斯(乏风)销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2),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浙江亿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煤矿低浓瓦斯(乏风)销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投
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钱家营煤矿低浓瓦斯利用项目”及
同类型的瓦斯利用项目。目前协议正常履行中,合资公司兆亿碳合能源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持
股 55%。
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第一大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
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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