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8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
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周稳,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
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符合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