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1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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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0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1,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3,968.48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
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作为保证人对渤海石化进行担保,担保额度 1.1 亿元,期限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渤海石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和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和《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朱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6BAQ99B
成立时间          2018-04-12
注册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 189 号
注册资本          24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6,662.71       343,779.2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45,067.86       169,275.49
            资产净额        121,594.86       174,503.71
            营业收入        274,496.14       471,192.03
            净利润         -53,412.86       -58,622.2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
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
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②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③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
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
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
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②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
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③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
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④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
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
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
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
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
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渤海石化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
展,有利于渤海石化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
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14,968.4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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