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渝公司”、
“借款人”)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债权人”)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约定瀚渝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2,153 万元,期限
为 12 个月。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子公司
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棠城公司”)、重庆财
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兴信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抵
押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
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
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
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年度 本次使 本次担保后 此次担保额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已使用担保 度占上市公
持股比 担保授 用担保 授权可用担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期
例 率 权总额 额度 保余额 净资产比例 担保
瀚渝 50,000
公司 100% 16.29% 0 2,153 47,847 5.12% 否
公司 (注)
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前对瀚渝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2,688.44万元,本
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402.44万元。
(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工业园区 A19-01-01
成立日期 : 2013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曾树远
注册资本: 28,6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处
理处置及资源利用;其它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环保“三废”治理及
相关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再生资源产品的销售;废弃电子产品及五金
交电的回收、拆解及资源利用;环保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开发;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环保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
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
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核查,瀚渝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699,199,679.65 408,510,179.05
负债总额 354,654,605.45 66,547,165.73
或有事项 0 0
净资产 344,545,074.20 341,963,013.32
营业收入 118,946,175.24 65,053,156.73
利润总额 -9,206,662.66 -2,582,060.88
净利润 -6,172,133.28 -2,582,060.88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
保证金。
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
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公司提供的资产
抵押担保
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
灭。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为 12 个月。
庆兴信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寓。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
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
保30,771.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76%,占净资
产的73.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同》;
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