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5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单笔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4.01%,具体情况如
下: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 是否具有可持
补助类型 补助金额(万元)
营活动相关 续性
现金 480.00 是 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本次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全部与收益相关。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
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
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
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递延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
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