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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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5-14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或“原告”或“申请人”)因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岭南水务(连平)
有限公司(“被告一”或“被申请人一”或“项目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
告二”或“被申请人二”或“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重
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了(2025)粤1971民初35462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
容为: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共计价值208216728.11元的财产。
  三、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1971民初35462号《民事判决
书》,主要内容为:
   限被告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9452405元
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以尚欠本金199452405元为基数,从2024年6月21日起,按
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0.05%的标准计至2025年5月8日,从2025年5
月9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0.05%再上
浮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罚息以尚欠本金199452405元为基数,从2025年
清偿之日止;复利以欠付利息为基数,从2024年12月20日起,按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加 0.05%的标准计算至2025年5月8日,从2025年5月9日开始,以欠
付利息为基数,按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0.05%再上浮 50%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 、限 被 告 一 自 本 判 决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之日 起 五 日内 向 原告 赔 偿 律师 费 损失
   三、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
权依法向被告一追偿。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087883.64元(其中受理费 1082883.6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
一、被告二承担,原告已预付1087883.6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一、被告二应在收
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1087883.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为项目公司岭南水务(连平)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后因该项目公司未
能履行到期债务,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被判决对项目公司的相关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如在履行上述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法向主债务人项目公司追
偿。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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