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8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实际
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
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
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荆
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18.19%),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
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0.73%,与广东恒锐拟转让股份合称“标的股份”)一并转让
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434,429,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18.92%)。本次股份转让的
转让价格为 5.61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 2,437,149,573 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
约收购。
同日,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签署《关于易事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承诺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
(即本次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荆江实业名下之日)满五年之日的期间,不可撤销地
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股权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0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31.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荆江实业未持有公司股票;广东恒锐持有公司 417,568,6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
份后股本的 18.19%,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417,568,60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93%,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32.18%,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54,729,69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
购股份后股本的 37.2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901,864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8%,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
的 5.05%。
本次权益变动后,荆江实业持有公司 434,429,5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权的股份 434,429,514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拥有表决权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18.92%;广东恒锐不再持有公
司股票;东方集团持有公司 721,966,9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31.01%,占公
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31.4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
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37,868,778 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
份后股本的 36.49%,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901,864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8%,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拥有表决权占
占公司总股本
拥有表决 公司总股本剔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剔除回购专用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 权占公司 除回购专用证
股本的比 证券账户已回
(股) 股数(股) 总股本的 券账户已回购
例(%) 购股份后股本
比例(%) 股份后股本的
的比例(%)
比例(%)
荆江实业 0 0 0 0 0
广东恒锐 417,568,600 17.93 18.19 417,568,600 17.93 18.19
东方集团 738,827,828 31.73 32.18 0 0 0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新平慧盟
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何思模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何宇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表决权占
占公司总股本
拥有表决 公司总股本剔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剔除回购专用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 权占公司 除回购专用证
股本的比 证券账户已回
(股) 股数(股) 总股本的 券账户已回购
例(%) 购股份后股本
比例(%) 股份后股本的
的比例(%)
比例(%)
荆江实业 434,429,514 18.66 18.92 434,429,514 18.66 18.92
广东恒锐 0 0 0 0 0 0
东方集团 721,966,914 31.01 31.44 0 0 0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新平慧盟
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何思模
东方集团之一致
行动人何宇
三、其它事项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
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荆江实业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恒锐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
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