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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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5-06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马红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先生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47%),拟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以集
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07,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00%,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马红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马红富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
整。
  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二: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做相应变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承诺为马红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自愿性承诺,该承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马红富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此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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