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召开。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
楼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6
其中: A 股股东人数 5
H 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5,972,352
其中: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8,466,224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7,506,128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1011%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
其中: 26.857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4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210,702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25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2,183,05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92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69,302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548%
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下同。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提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
过;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特别决议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提案投票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提案投票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提案投票结果。
(二)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提案投票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提案投票结果。
三、提案投票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效表决权股 有效表决权 议有效表 有效表决权 是否
编码 股数 股数 股数
份数 股份数的比 决权股份 股份数的比 通过
例 数的比例 例
特别决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 总计 452,183,054 451,801,199 99.9156% 297,910 0.0659% 83,945 0.0186%
会、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H股 197,506,128 197,505,628 99.9997% 0 0.0000% 500 0.0003%
《关于修订〈股东 总计 452,183,054 451,855,754 99.9276% 291,900 0.0646% 35,400 0.0078%
更名的议案》 H股 197,506,128 197,505,628 99.9997% 0 0.0000% 500 0.0003%
《关于修订〈董事 总计 452,183,054 451,799,909 99.9153% 303,000 0.0670% 80,145 0.0177%
案》 H股 197,506,128 197,505,628 99.9997% 0 0.0000% 500 0.0003%
普通决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 总计 452,183,054 417,107,954 92.2432% 35,040,580 7.7492% 34,520 0.0076%
度〉的议案》 H股 197,506,128 170,480,114 86.3164% 27,025,514 13.6834% 500 0.0003%
《关于提名王智瑶 总计 452,183,054 451,850,734 99.9265% 267,900 0.0592% 64,420 0.0142%
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中小投资者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效表决权股 有效表决权 议有效表 有效表决权 是否
编码 股数 股数 股数
份数 股份数的比 决权股份 股份数的比 通过
例 数的比例 例
议案》 A股 254,676,926 254,345,106 99.8697% 267,900 0.1052% 63,920 0.0251%
H股 197,506,128 197,505,628 99.9997% 0 0.0000% 500 0.0003%
注:A 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A 股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谢翔律师和王先东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