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5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五楼会议室
董事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02,335,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4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54,1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0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70,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78%。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28,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陈结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28,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6,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