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5-10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宇元典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元典”)因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等)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并委托北京首创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向首创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华宇元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
次反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宇元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25 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21 层 C2303
法定代表人:郭颖
注册资本:6176.470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
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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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销售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
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9.14% 1,800
北京元典起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7.83% 1,719
北京元典致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1.63% 1,336
北京元典创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1.88% 734
北京元典成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6.65% 411
南京图灵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6% 176.4706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830.56 1,304.33
负债总额 5,415.44 4,207.43
净资产 -3,584.88 -2,903.10
营业收入 918.60 2,830.42
营业利润 -679.80 -756.18
净利润 -687.32 -756.18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5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 号楼 3 层 03B-03G
法定代表人:臧晓松
注册资本:126750.777312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
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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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6.7255% 71,900
北京融资担保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9229% 26,519.977312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7.0338% 21,590.5
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3195% 2,940
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 1.0730% 1,360
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 0.9667% 1,225.3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0.5720% 725
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3866% 490
反担保对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674,718.12 670,420.80
负债总额 230,729.05 224,949.79
净资产 443,989.07 445,474.01
营业收入 17,874.17 8,904.17
营业利润 7,372.44 2,296.43
净利润 5,524.07 1,719.87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益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反担保债权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融资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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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担保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首创担保,下同)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
和支付的资金总额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费(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
日起算,资金占用费率按照日息万分之六计算)。
《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评审费、违约
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
产保全费等)。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
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
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甲方根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而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华宇元典于2016年7月设立,是法律人工智能的探索者和智能法
律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致力于为全法律生态圈提供基于数据和AI双驱动的
法律知识服务。华宇元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持股平台或财务投资人,
未能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华宇元典人工智能技术将赋能公司法律科技业务,且公司能够控制控股子公
司华宇元典日常经营及管理,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同时,公司对华
宇元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
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华宇元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
正常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相关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
民币 4.8 亿元,不超过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5%。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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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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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