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
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
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信封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现场签到登记手续。
联系人姓名:王广龙、张粟彤
电话号码:022-26986268 传真号码:022-26973430
电子邮箱:crgf@mkmchina.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长荣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
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
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
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
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注: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