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工业: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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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5-144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郭洪鑫、栾宝云、刘存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
司 注 册 资本 由 46,465,200.00 元 变 更为 61,465,200.00 元 、 公司 股份 总 数 由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4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废除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本议案下
设如下子议案:
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子议案 2.1、2.2、2.3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子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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