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或“星源卓镁”)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总股本的 3.3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
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除上述事项外,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8,54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0.12%;无流通限制及限
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3,46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8%。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 户,为邱露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股东邱露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补充承诺。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股份有新
规定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新规定。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条件 限售股占总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股份总股数 股本比例 限售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 (股) (股)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在
公司上市后取得的公司权益分派中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理人员,无股东为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60,000 29.88 +3,759,000 37,219,000 33.23
三、总股本 112,000,000 100.00 0 1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
内容,星源卓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