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新相微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
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
合商业惯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Peter Hong Xiao(肖宏)
先生、董永生先生、金春燕女士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2026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
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预计
占2024年
关联 度经审计
交易 关联人 的同类业
预计金额 已发生的 类业务比 生金额差
类别 务比例(
交易金额 例(%) 异较大的
%)
原因
京东方科技
集团股份有
根据公司
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
向关联 需要
东方”)及
人销售
其下属企业
产品、
新晟合微电
商品
子(重庆) 根据公司
有限公司( 5,000.00 8.13 0 0 业务发展
以下简称“ 需要
新晟合”)
向关联
人采购 根据公司
京东方及其
商品、 5,000.00 7.97 0 0 业务发展
下属企业
原材料 需要
等
合计 45,000.00 / 16,983.12 / /
注:2025年1月-10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5年1月-10月同类业务金额均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2025年度预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交
类别 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易金额
向关联人 京东方及 主要是市场波动、公司应市
销售产品 其下属企 30,000.00 16,983.12 场需求调整经营计划等原因
、商品 业 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合计 30,000.00 16,983.12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注册资本:3,741,388.04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
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
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
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
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
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
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3,074,527.34
净资产 13,378,915.42
项目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54,799.95
净利润 460,149.71
注1.关联方京东方为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其对外披露的数据为准。
注2. 以上数据取自京东方对外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同时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是持
股新相微5%以上的股东,新相微董事金春燕女士担任京东方的董事,新相微董
事董永生先生为北京电控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京东方及其下属企业属于新相微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同
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良好,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履约
能力。
(二)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7CDRH0B
法定代表人:施伟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卉竹路2号9幢2层262号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集成
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277.72
净资产 16,099.39
项目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900.61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担任新晟合的董事,同时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晟合属于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及
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或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
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
订对应的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
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商业惯例,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上对上述关联
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
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新相微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