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16: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在原料采购和产
品销售过程的规避风险、优化成本的作用,同时防范业务自身风险,根据商品交
易所有关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子公司。
  第三条   适用品种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
者所需的原材料,如农产品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包括大豆、豆粕、
豆油、棕榈油、玉米、小麦、淀粉、菜粕、生猪、鸡肉等。
  第四条   适用业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期货和
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
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
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
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
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围绕公司经营,以规避风险、优化采购和锁定利润为目的期货期权业务。期
货期权头寸数量和持仓时间,原则上应与采购及销售的现货数量和时间相匹配,
禁止没有现货经营做依托的投机交易行为,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禁
止交易除农产品之外的期货、期权品种。
    第二章 期货业务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岗位设置
  第五条   期货业务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一)股份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架构
  (二)职责与分工
平台,分别行使管理饲料原料、生猪产业项下业务单元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六条 期货业务岗位设置
监控交易过程执行风险。
链平台负责人汇报。
财务总监汇报。
            第三章 期货业务管理原则
  第七条   期货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经营为原则
  期货期权交易以服务经营为原则,所有交易依据公司现货存量或未来消耗量,
禁止没有现货采购、消耗和存量做依据的单边交易行为。
  (二)期现一本账原则
  期货期权业务按照期现一本账原则,基于交易方案每日对期货和现货头寸盈
亏进行合并计算,依据期现净盈亏,作为套期保值效果和风险评估的核心依据。
  (三)权限分立原则
  套期保值业务按照职能边界,对交易、结算和风控实行权限分立原则,交易
遵照方案框架,接受授权的指令人指令来交易;结算和风控分别由独立部门来完
成,互不干涉,独立行使相关职能,向不同责任人进行汇报。
  (四)授权管理原则
  期货交易管理、指令下达、头寸分配和资金额度实行授权管理制度,公司董
事会授权饲料供应链管理部和生猪供应链管理中心作为公司的期货业务平台,组
织实施期货及相关业务,任何分子公司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从事期货事务。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份公司年度套期保值头寸总量和资金额度,授权公司饲料
供应链管理部和生猪供应链管理中心使用;两部门则根据自身业务经营需求,制
定相关品类的套期保值头寸总量和资金额度,授权相关品类项目使用,并对项目
及责任人进行授权,明确业务第一责任人。
  (五)决策审批原则
  期货期权业务实行审批原则,包含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纳入 OA 审批程序,
审批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与注销、出入金、交易方案、项目及片区头寸及资
金权限、指令人等。
  (六)风险控制原则
  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附带明确的风险控制方案,执行过程接受风控部门的合规
监督,风控专员每日对交易及头寸进行风险评估,并定期出具风险意见书。
            第四章 期货业务管理内容
  第八条   账户开立和注销
  公司董事会分别授权饲料供应链管理部和生猪供应链管理中心行使期货账
户开立、管理及销户权利,新户开立依据套期保值业务需求,根据项目或片区业
务分类进行账户权限分配及管理,原则业务单元不混用账户。除两平台外,任何
分子公司或个人未经相关程序审批不得实施和开展任何期货业务。
  第九条   方案审批及流程
  (一)方案审批
  任何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提供交易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交易逻辑、
头寸规模、套保比例、交易策略、资金占用、止盈止损、风险预案等。交易方案
均需通过 OA 套期保值审批程序,审批节点设置依据业务所在单元,头寸规模、
风险等级等设置。
  方案流程:
  ①项目/业务提交方案---②期货/风控/财务会审---③饲料或生猪供应链总
经理---④公司分管副总裁---⑤公司财务总监---⑥公司总裁---⑦公司董事长。
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
抄送公司董事长。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审批内容
  交易方案的内容至少要包含以下方面:
任人,业务主体作为套期保值期货端盈利和亏损的承担方,即可以是项目组,也
可以是分子公司;同时确定授权责任人,作为对交易指令和头寸的第一责任人。
  方案发起人须在方案中说明涉及交易品种及合约,明确交易目的,包括规避
价格风险、优化采购成本、锁定采购成本等。方案发起人应在其所负责品类或授
权交易的品类范围内提交方案。
  基本面分析:品类供需分析、产业链分析、政策分析、关联及替代分析等。
  技术面分析:品类历史走势、外盘情况、持仓机构、仓单交割、技术指标等。
  以上内容可根据标的商品的具体情况取核心要点分析,要求数据采集准确,
逻辑推理严谨。
  包括交易周期、盈利目标和潜在亏损预估、止盈止损设定、增减仓原则、资
金规模、持仓规模、临近交割月的应对措施等。
  (1)交易周期:明确说明交易开始和结束周期,原则上依据交易周期进行
交易,最大不超过 12 个月,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交易周期,需对原有方案进
行修改并提交新方案流程。
  (2)盈亏预估:交易方案需结合行情趋势对头寸盈利及亏损进行预估,并
针对预估设计相应的预案及策略。
  (3)止盈止损:交易方案要求有明确的止盈和止损目标,这是方案审批的
关键点和风险控制的核心依据。止盈依据品类未来潜在波动空间进行预估设置,
止损按照品类价格背离或授权资金亏损百分比设置,原则上亏损不超过计划建仓
头寸均价的 10%,或不超过方案设计资金规模的 10%。不同业务形态入如卖出保
值、基差交易、价差交易按照基差背离金额计算止损,买入保值、季节性交易、
波动率交易依据建仓均价计算止损。
  交易过程触及方案止损设置或上述止损原则,交易员有权第一时间进行减仓
或平仓。
  (4)头寸和资金规模:交易方案要求有明确的头寸规模设置和资金需求计
划。
  头寸规模依据现货存量、消耗量或采购量设置,考虑到增值税原因,原则上
卖出套保头寸不超过现货存量的 90%,买入套保头寸不超过 2 个月的现货采购或
耗用量。如需对长期头寸或战略采购进行套保,则需经业务单元汇同期货、风控、
财务及供应链总经理共同论证后发起业务流程。
  资金计划根据期货头寸进行匹配设置,考虑头寸常规波动和潜在市场波动,
以及资金调拨的时差,一般按照初始保证金的 2 倍左右规划资金,比如豆粕保证
金 7%,则资金需求为 14%,同时兼顾建仓进程,合理规划和匹配资金。
  第十条   交易下单及流程
  业务单元提交期货方案通过后,授权专人对接期货项目组,进行指令下达和
期货交易;期货项目依据方案安排资金,协调账户,接受业务单元指令人的交易
指令,或按照交易方案进行下单交易。
                       方案发起人或授权指令人下
 方案审批通     期货组安排                       交易员书面确认信
                       达交易指令(品种、方向、
  过        资金和账户                       息,接单、进场交易
                       数量、价格)
            交易员复核、结算          发起人或指令   交易员反馈指
交易记录存档
               员结算            人确认信息。   令成交信息
  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及支付流程
  (一)资金申请原则
  套期保值资金申请原则上按照交易方案头寸数量匹配的资金需求来申请,一
个方案对应一个资金流程,可以选择一次性申请全部资金,也可以按照资金方案
设计的资金上限分步申请,原则上既要维持正常交易和常规波动,同时要求合理
的资金利用率。
  (二)资金申请流程
  (1)设计期货保证金≤2000 万元
  流程:①期货交易员 OA 提交用款申请-②供应链财务总监-③供应链总经理-
④转平台出纳付款。
  (2)设计期货保证金>2000 万元,≤5000 万
  流程:①期货交易员 OA 提交用款申请--②供应链财务总监--③供应链总经
理--④公司财务总监--⑤公司总裁--⑥转平台出纳付款。
  (3)设计期货保证金>5000 万元
  流程:①期货交易员 OA 提交用款申请--②供应链财务总监--③供应链总经
理--④公司财务总监--⑤公司总裁--⑥公司董事长--⑦转平台出纳付款。
  流程:①期货交易员 OA 提交保证金划拨申请--②供应链财务总监--③供应
链总经理--④转业务平台出纳(抄送期货交易员)。
                                                        入金≤2000 万
  入金申请
                                        ≤5000 万     公司财务总           公司总裁          转平台出纳
 期货项目 OA 提交       供应链财务总     供应链总经
   用款申请                                                 监审批          审批            付款
                    监审批       理审批
                                    入金>5000 万 公司财务总           公司总裁         公司董事
                                                  监审批          审批          长审批
              期货项目 OA 提交保证   供应链财务总       供应链总经          转平台出纳(抄送期货
 出金申请
                金划拨申请         监审批            理审批              交易员)
  第十二条          交易结算及报告制度
  (一)结算流程
  风控中心授权专人对日常交易进行结算,结算依据期现一本账原则,按照交
易方案对期货和现货头寸盈亏进行计算,期货按照持仓当日收盘价格计算盈亏;
现货按照采购或销售地点当日市场价格计算盈亏,最终计算当日期货和现货净盈
亏,作为套期保值效果和风险评估的核心依据。单边套期保值依据期货单边盈亏
作为套保效果和风险评估的依据。
  (二)报告制度
  授权结算专员每日对套期保值方案来划分的期货现货头寸数据编制成结算
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头寸数量、成本、浮动盈亏、平仓盈亏、期现净盈亏、
资金权益、可用金,资金利用率等关键要素,发相关责任人、风控专员,财务专
员,方案发起人需每日对结算报告进行书面确认。
  第十三条          风险控制制度
  (一)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董事会授权专人对期货业务进行合规审查和风险监控,指定相关委员会
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出具风险管理意见,根据授权,风控
专员有权调动交易员权力对风险头寸和风险方案进行强制平仓或强制整改,任何
人不得进行干涉。
  (二)风险控制要素
  风控要素旨在给出风控人员在核查交易方案的内容及跟踪交易方案的执行
情况时,所需要考虑到的风险因素。交易风险的监控分为两个阶段:
  在交易方案执行前,风控人员须对方案的完整性、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进
行风险评估。
  (1)完整性:核查交易方案逻辑、头寸、资金、止盈止损等要素是否完整,
考虑是否详尽,是否有详尽的风险控制预案。
  (2)合规性:核查交易品种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头寸设置是否依据现货采
购和现货销售,交易模式是否为公司禁止项,持仓和交易是否符合外部交易所制
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上述风险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风控人员有权驳回套期保值申请,或要求
业务发起人修改交易方案。
  在交易方案执行过程中,风控人员会依据交易方案,监控交易行为是否符合
方案;风控人员会依据结算专员出具的日常结算报告,对交易、持仓和资金风险
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发送给相关责任人。
  交易触及方案止损设置,或是公司止损原则而未执行平仓的,风控专员有权
要求交易员下达平仓指令。
  交易方案执行过程如发生贸易争端、汇率利率等重大调整、交易所修改规则
及制度等事件,且经评估可能严重背离方案预期造成重大损失的,风控专员有权
要求交易员下达平仓指令。
  交易所提高保证金、或维持保证金不足导致的资金风险,风控专员有权要求
业务负责人提前做出适当性调整,或提前申请补充期货保证金。
  针对以上所有监督内容,如发生风险事故均须形成记录,在方案执行完毕后
形成风险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   期货期权损益确认
  套期保值业务核算按照期现一本账原则,期货损益最终计入方案发起业务单
元。财务部定期对期货期权损益进行确认,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货期权浮
动盈亏)、投资损益(期货期权平仓盈亏)。根据期货公司提供的有效账单、按月
编制损益确认报告,经业务发起单元确认,进行考核调整。月度损益确认报告在
月度终了下月第 1 日提供。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
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
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
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
  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定期披露或临时披露
信息的,由董事会授权的业务部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定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时间,并报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进行公告。
  第十六条 若因未严格按本制度规定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之处,以有关法
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 希 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