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
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
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
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
表决权。
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讨论,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者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
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措施;
他事项。
除本规则第 2.5 条、第 2.6 条规定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也可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
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在专门会
议中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
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详细记录。
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作条件。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
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的信息保密,严防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发生。
章程》的规定不相符合时,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