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5-161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咨询”或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014 号);2025 年 11 月 3 日,北
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
(北证函〔2025〕934 号)
,公司股票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2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97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1.60 万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6.40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苏公 W[2025]B065 号《验资报告》
。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前拟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 投资总金额
号 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
工程咨询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
研发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
合计 19,989.52 19,989.52 17,316.40
注: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
,募投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实施主体为中诚咨询、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中发”)和中诚智汇工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诚智汇”),募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为中诚咨询。
募投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江苏中发负责其自
身以及江苏中发园区分公司、江苏中发新区分公司网点的升级,对应
的募投项目金额为 3,660.67 万元;中诚智汇负责其自身网点的升级,
对应的募投项目金额为 910.2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需要,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江苏中发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发”)
,增资金额 3,000.00 万元,本次
增资完成后,江苏中发的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至 4,000.00 万
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中诚智汇工程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智汇”
),增资金额 500.00 万元,本
次增资完成后,中诚智汇的注册资本由 500.00 至 1,000.00 万元,公
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江苏中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693313607M
成立时间:2009 年 8 月 6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络香路 2 号(6 号楼 1099 室)
法定代表人:薛晓倩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化工石化
医药工程、城乡规划、地质勘察、建筑装潢的设计;幕墙设计与施工;
工程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招投标代
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
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对外承包工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中发 100%股权
(二)中诚智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R867D42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华锴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
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
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大数据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诚智汇 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向江苏中发和
中诚智汇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向江苏中发和中诚智汇以实施募
投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向江苏中发和中诚智汇以
实施募投项目。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江
苏中发和中诚智汇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