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 关于解散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展情况暨涉及诉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07: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 天喻      公告编号:2025-08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展情况
                   暨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解散昌喻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合伙
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红
樟”)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昌喻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及南昌水
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投资”)已一致决议对中科红樟予以除名、
解散合伙企业,并委托清算人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规定开展清
算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解散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4)、《关于解散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5)。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
事起诉状》,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二: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请求
   因退伙纠纷,中科红樟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
天喻信息与水天投资作出的对中科红樟的除名决议无效;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
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等。
   (三)案件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科红樟《民事起诉状》所陈述的案件事实和理由内容摘要如下:
讯网上发布公告称:“天喻信息及水天投资一致同意对中科红樟除名”,但是原
告并未收到被告一送达的任何有关除名的材料或告知任何信息,亦未收到被告二
或被告三送达或告知任何信息。
   原告已经按照合伙协议足额出资,并积极履职,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
定,被告作出的所谓“决议”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确认无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做应
诉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及解
散合伙企业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案号:(2025)粤 0304
民初 84179 号)。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天喻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