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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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能源”)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拟就
投资建设“江都区新纪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以下简称
“新纪储能站项目”)、“太平变电站100MW/2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以
下简称“太平储能站项目”)(两个项目以下合称“项目”)签署《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前述两个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签订各方均具
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协议的执行效果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本着相互尊重、
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拟就投资建设“新纪储能站项目”、
“太平储能站项目”两个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
约定,前述两个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由天源能源自筹资金投资,分两期实施,
一期为新纪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4亿元;二期为太平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
约2亿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200MW/400MWh。
  (2)项目地点:江都区小纪镇。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
(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
变 压 器 等 设 备 和 系 统 。 本 项 目 按 照 10% 超 配 建 设 , 由 44 套 单 机 容 量 为
     (4)接入变电站:220KV新纪变。
     (1)项目规模:100MW/200MWh。
     (2)项目地点:江都区小纪镇。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
(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
变 压 器 等 设 备 和 系 统 。 本 项 目 按 照 10% 超 配 建 设 , 由 22 套 单 机 容 量 为
     (4)接入变电站:110KV太平变电站。
   (三)项目投资规模
元。
   (四)项目用地
/亩(不含由乙方承担的契税)。
   (五)项目实施进度
工建设,相关实施条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用地并完成项目用地手续。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用地挂网手续,乙方按招
拍挂程序竞拍项目用地。
  (3)甲方确保乙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项目用地。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纳规,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批复,
协助乙方办理环评、稳评等行政许可。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电网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外线接入建设,协调电
网接入、调度等事宜,保障本项目顺利并网运营。
  (6)甲方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储能相关的扶持政策,包
括但不限于调峰补偿、容量租赁市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
  (7)甲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支持。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10日内在小纪镇为新纪储能站、太平储能站
分别设立项目公司。
  (2)乙方的项目公司应按招拍挂程序竞拍项目用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
其他土地相关费用。
  (3)乙方的项目公司应在小纪镇依法纳税。
  (4)乙方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设计、采购、建设、
并网、运营等。
  (5)乙方的项目公司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
  (6)项目资产归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所有,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获得项目全部
收益,享受储能相关政策补助。
  (七)其他事宜
项目,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投资进入新领域的相关情况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投资约6亿元,建设2个集中式储能电站,
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新纪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4亿元;二期为太平储能站项
目,投资金额约2亿元,由天源能源自筹资金投资。
  天源能源拟在小纪镇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采购、
建设、运营,并获得售电收入及其他收益。
  (二)人员、技术、管理等安排
  天源能源负责组建项目实施管理团队,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保障项目规
范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立足国内国
际双循环发展大局、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不仅对推动
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核心引领作用,更在全球气候治理
体系中彰显中国担当,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能源发展纲领,
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了顶层战略指引。
意见》,2022年国家发改委〔2022〕475号文《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
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2024年国家发改委〔2024〕290号《关于加强电网
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发电侧
调管与结算;充电不承担输配电价及附加;完善峰谷电价与尖峰电价;支持独
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强化容量价值与电量收益,提升项
目经济性。
(2025—2027年)》,2025年国家发改委〔2025〕394号文《关于全面加快电力
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达1.8亿千瓦;2025年底前基
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年江苏省发改委〔2025〕748号文
《关于优化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储能快速发展,
鼓励地方出台容量补贴、电量补偿、共享租赁等政策。
  本项目拟落地于江苏扬州市江都区,通过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精准契合国
家“双碳”战略及能源转型导向,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关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
政策要求。从顶层战略到地方落地政策均形成明确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
的政策依据。因此,本项目在政策层面具备充分可行性。
  从市场发展维度看,江苏集中式储能电站市场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
“效率与多元收益”转型的关键期,其中电网侧与共享储能是推动市场发展的
绝对主力。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末,江苏全省新型储能电站95座,总装机
苏独立储能已具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含调频、备用等细分领
域)的资格,并在容量市场探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本项目收益兑现提供了
广阔空间。
  基于上述市场特征与政策导向,本项目针对性设计“峰谷套利+辅助服务+
需求响应+容量补偿”的多元组合收益模式。该模式通过收益结构优化,一方面
能够充分捕捉不同市场场景下的收益机会,另一方面可通过收益来源的分散化
降低单一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同时提升盈利稳定性,
精准把握长三角能源转型带来的战略机遇。
  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形成共振,江苏省电力消费的强劲韧性为集中式储能
项目提供了坚实的需求基础。当前江苏电力需求已形成“总量稳健增长、结构
工业主导、负荷峰谷差扩大、区外受电依赖加深”的鲜明格局,能源保供与调
峰需求尤为迫切。从最新运行数据来看,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用电负荷五
次突破历史极值,最高负荷达1.566亿千瓦,同比增幅6.1%;1-10月全社会用电
量累计达7,4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
  从需求结构看,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第二产业始终是电力消费的核心支
撑,1-10月工业用电量占比超66%,其中钢铁、化工、电子等重点产业用电呈
现刚性增长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江苏传统抽蓄资源匮乏(2024年抽蓄装机仅
的背景下,电力系统峰谷差已超过50%,对储能调峰、备用等服务的需求日益
凸显。这种“高负荷、强增长、大峰差”的电力格局,不仅为储能项目提供了
稳定的充放电场景,更通过需求响应补贴(如0.5-2小时响应度电补贴4.8元/kWh)
等政策形成收益保障,成为本项目实现长期稳定收益的核心市场支撑。
  (四)拟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在政策持续赋能的背景下,本项目具备多重现实价值,核心意义凸显于电
网安全保供、新能源消纳提升、收益结构优化及低碳转型推动四大维度,是应
对区域电力负荷高峰、新能源出力波动及峰谷价差收窄等挑战的关键抓手,兼
具显著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境价值。
  从调峰保供实践来看,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江苏省集中调用93座储能电
站参与电网调峰填谷,最大放电功率达714万千瓦,有效缓解晚高峰用电压力,
经测算节约省间购电成本约5亿元,充分验证了储能对电网的支撑作用。同时,
储能具备毫秒级响应特性,在发电机组故障、极端天气等突发场景下可快速充
当“电力缓冲器”,有效防范电网频率波动及崩溃风险。此外,通过优化电力
潮流分布,能够缓解“北电南送”过江通道及跨区输电线路的阻塞问题,降低
电能输送损耗,显著提升电力系统整体韧性。
  江苏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但波动性、间歇性问题制约消纳能力,集
中式储能项目的投运将形成有效解决方案。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区域新能
源消纳能力,预计每年保障地区新能源发电量消纳规模约30亿千瓦时,大幅降
低弃风弃光率,为区域内千亿级新能源项目的顺利并网提供关键支撑,助力新
能源发电潜力充分释放。
  依托江苏省完善的电力市场机制,独立储能可全面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并进入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领域,同时在容量市场探索中抢占先机。这种多
场景参与模式能够有效提升本次储能项目资产利用率,打破单一收益依赖,通
过收益结构多元化增强项目抗风险能力,夯实盈利基础。
  项目投运将直接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在区域层面的落实,通过提升新能
源发电量占比、降低对煤电的依赖度,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
统构建。从环境效益量化来看,按年消纳3.6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测算,项目每
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7万吨(折算标准为每千瓦时新能源发电对应减排
经济价值实现协同。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是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重要战略落地举措。该项目
与公司已有的10余个垃圾焚烧绿电项目形成协同,进一步夯实“水务治理+固废
处置+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的业务布局,将绿色能源业务从“战略攻坚方
向”升级为核心增长极。
  储能项目使公司从单一的发电运营,向“绿电生产—存储—消纳”全链条
延伸,提升能源业务的附加值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项目所需的储能装备可与
公司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业务形成协同,推动装备制造业务向新能源领域拓展。
  扬州地处江苏省,是工业大省的核心区域,储能项目的落地有助于公司切
入长三角地区新能源市场,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储能及相关新能源业
务奠定基础。同时,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有望获得政策支
持,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环保业务受政策、项目周期影响较大,而储能业务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
能源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布局储能项目可降低公司
对环保业务的依赖,分散经营风险,提升整体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峰谷套利,电网调频、调峰、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容量补偿与租赁等。
  集中式储能项目是稀缺资源,不但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毛利率也高于
传统业务,随着项目运营效率提升和规模效应显现,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储能项目运营周期长(约为20-25年),项目稳定运营后,每年可产生持续
的现金流入,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为后续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和业务升级,对公司
总体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呈现长期利好。公司将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成
本,确保项目按时投产并高效运营,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紧抓政策红利,以充
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价值,提升股东回报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
更多价值。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将以现金方式投入项目资本金,
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
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解决资金问题,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资金筹
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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