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70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调整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名达汽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审议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天
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市
名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达”)分别提供 8,500 万
元、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于近日收到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产金融”)出具的《关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及授信额度调整的
说明函》,鉴于日产金融根据天津名宣、天津名达申请,调整对其的授信
额度及机构贷款/融资租赁额度,日产金融同意并确认内江鹏翔调整对天津
名宣、天津名达的担保额度,并拟与内江鹏翔重新签订《保证合同》。内
江鹏翔对天津名宣的担保额度由 8,500 万元调整为 4,950 万元;对天津名达
的担保额度由 5,000 万元调整为 3,08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两年。
天津名宣、天津名达与日产金融签订的《贷款协议》(含其后续有效
修订与补充)以及后续可能签订的《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和《汽车融
资租赁合同》(含其后续有效修订与补充)为内江鹏翔与日产金融重新签
订的《保证合同》的主合同。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
担保暨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天津名宣、天津
名达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协助上述2家公司办理本次融资事项,并
授权内江鹏翔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鉴于天津名宣、天津名达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担保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批准。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本次调整后
被担保方 本次调 本次调
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调整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担保 被担 最近一期 整前担 整后担
持股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保方 资产负债 保额度 保额度
例(%)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天津
内江 名宣
鹏翔 天津
名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名宣
织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脑及配件、箱包、工艺品、日用百货、厨
房用品、体育用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玩具、清洁用品、
饰品、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汽车技术咨询服务;车务手续代办服务;小型
客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
竣工检验;旧机动车交易及相关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为企业提供劳务服
务;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房屋租赁
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项目
度(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00.94 7,180.07
负债总额 5,477.82 5,368.20
资产负债率 77.14% 74.77%
净资产 1,623.12 1,811.87
营业收入 20,408.65 12,006.13
利润总额 -200.20 188.75
净利润 -246.43 188.75
(二)天津名达
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
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二手车经销;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二手车鉴定评估;洗车服务;轮胎销售;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
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
发;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未经加工的
坚果、干果销售;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紧急救援服
务;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饲料原料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食品用洗涤剂销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项目
度(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92.26 3,547.45
负债总额 2,961.79 2,923.19
资产负债率 87.31% 82.40%
净资产 430.47 624.26
营业收入 19,251.18 16,063.75
利润总额 -214.72 193.78
净利润 -251.36 193.7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连带责任保证
务有限公司 日起两年 担保
天津市名达汽车销售服务有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连带责任保证
限公司 日起两年 担保
合计 8,030 —— ——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津名宣、天津名达本次融资事项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
要,保障其相关业务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天
津名宣、天津名达经营稳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调整担保额
度有利于优化统筹公司资源,控制担保风险,提高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
董事会同意内江鹏翔对上述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61,780万
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83%,
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24.63%。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14,75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
额为47,03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16,814.9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