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5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月10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15:00。
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17%。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
人,代表股份229,446,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9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574人,代表股份27,097,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3%。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1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40%;反
对1,37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2%;弃权15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3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02%;反
对1,369,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8%;弃权1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29,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9%;反
对1,36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0%;弃权14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2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5%;反
对1,36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9%;弃权1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19,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50%;反
对1,37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0%;弃权1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0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981,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29%;反
对1,38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5%;弃权17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7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89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5%;反
对1,50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2%;弃权1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1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73%;反
对1,38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8%;弃权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8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德芳、王振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