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
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
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
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需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会议联系人:王汉泽、闻娅
联系电话:021-55789678
传真:021-35072711
电子邮箱:bodoffice@richenenergy.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 497 号国正中心 1 号楼 11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