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5-099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5 万吨换热器、空冷器、
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同意无锡鼎邦
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4]32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5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5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545,300.07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39,454,699.93 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2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6.2 元,募集资金总额 23,2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20012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无锡鼎邦换热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0650701040088888 0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查桥
支行
无锡鼎邦换热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03026429200530657 4,142,751.01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查桥
支行
江苏鼎邦换热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0423001040088889 0
备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台望海
支行
江苏鼎邦换热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2050173773600003893 41,734.17
备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合计 4,184,485.1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 3 ) =
额(调整后)
(1) 金金额(2)
(2)/(1)
年产 6.5 万 年产 6.5 万吨换
吨 换 热器、 热器、空冷器、
空 冷 器、10 10 万套智能仓储
万 套 智能仓 物 流 设 备 项 目
储 物 流设备 (一期)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合计 161,163,563.27 157,783,898.44 97.9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与东吴证券、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 65,847,001.7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为 3,533,323.51 元,合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 69,380,325.23 元。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20072 号)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6.5 万吨换热器、空冷器、10 万套智能
仓储物流设备项目”,前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正式投产。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 预计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额(调整后) 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 产 6.5 年产 6.5 万吨 146,163,563.27 146,824,564.94 0
万 吨 换 热 换热器、空冷
器 、 空 冷 器、10 万套智
器、10 万 能仓储物流设
套 智 能 仓 备项目(一期)
储 物 流 设 研发中心建设 15,000,000.00 10,959,333.50 4,184,485.18
备项目 项目
合计 161,163,563.27 157,783,898.44 4,184,485.18
五、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
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研发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
节约的原则,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同时
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六、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正式投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
本募投项目结项后,尚未支付完毕的质保金等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将由公司
使用经营性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及时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决策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
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
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 200
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
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 500 万元且高于该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金额低于 500 万元,该事项需经过董事
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年
产 6.5 万吨换热器、空冷器、10 万套智能仓储物流设备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正式
投产,同意将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前
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