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投资渠道,
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
(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
股东收益最大化。
公司拟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投资
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上述证券投资额度 1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7,979 万元
的 2.95%。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本
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投资的
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
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权利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
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公司业绩;
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
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
必要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进行操作;
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
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2),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证券投资账户余额约 1.11 亿元。2025 年,公司证券投资未新增投入资金。截至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发挥闲
置资金的作用,提高现金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提供了制度保
证,更好地规范证券投资决策与投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计最高额度不超
过(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