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
称“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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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5 人。
(7)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2024 年度致同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97 家。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558.97 万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1 家。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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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恩成
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平辉
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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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
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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